关于2018届未就业本科毕业生办理档案户籍保管手续的通知
信息来源:就业公告  发布日期:2018-06-07  浏览次数:3476

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,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,可申请档案、户籍在学校保留2年(以下简称“申保生”)。为了毕业生在保管期内有基本保障,“申保生”请参加医疗和人身意外保险(2年*200元/年)。

一、受理对象:2018届未就业本科毕业生

二、办理地址:军工路校区大学生发展中心专场招聘厅

三、办理时间:2018年6月15日(周五)下午1:00

四、办理流程:

1、所有“申保生”务必于6月15日下午1:00准时到办理点集中听取保管手续有关政策的讲解。

2、“申保生”现场领取《上海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保管户口和档案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“保管协议书”),填写完整并签字,再到学院盖章,最后交回现场就业中心老师处进行学校盖章。

3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现场办理“高校应届毕业生人身综合保险”。

4、凭“保管协议书”和保单,在现场办理委托保管手续。

五、注意事项:

(一)适合保管:

1、外地生源准备继续报考国家公务员(限报非直辖市公务员);

2、外地生源毕业生既不在沪就业,也不回生源地就业,准备在第三地就业,但估计到毕业离校时仍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的。

(二)不适合保管:

1、准备在上海就业办理居住证的毕业生;

2、准备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;

3、准备出国留学或出国工作的毕业生;

4、准备继续考研的毕业生;

5、上海生源毕业生。

 

 

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

2018年6月7日